3.2 罐外式系统设计


3.2.1 系统设计时,宜采用独立系统。当独立系统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组合系统, 但烟雾产生器的数量不应多于3台,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烟雾产生器均应具有配套的引燃装置,且各引燃装置中的导火索应相互连接;
    2 烟雾产生器的启动最大时间差不应大于l0s ,
3.2.2 烟雾产生器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储罐扶梯和人孔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且应避开罐壁焊缝;
    2 平台表面应垂直于储罐轴线,且宜高出储罐基础顶面0.4m;
    3 平台应能承受系统喷烟时产生的冲击荷载。
3.2.3 导烟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烟管的公称直径应与烟雾产生器和喷头相匹配, 中间不得改变公称直径;
    2 导烟管与烟雾产生器之间、横向导烟管与竖向导烟管之间应采用法兰连接,且法兰连接处应设置垫片和密封材料;
    3 横向导烟管的轴线与所保护储罐罐壁上沿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4 在横向导烟管上应设置支撑杆或拉杆;竖向导烟管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3.2.4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设置方向应铅垂向上:
    2 独立系统的喷头应设置在储罐中央:
    3 组合系统的喷头应均匀设置在储罐中部,上下的间距宜为0.05m。
3.2.5 导火索保护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火索保护管管段间宜采用活接头连接;
    2 在导火索保护管进人储罐罐壁处应设置通径0.1m的套管,且套管轴线距罐壁上沿不应小于0.2m;
    3 导火索保护管立管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条文说明
 
3.2 罐外式系统设计
3.2.1 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内浮顶储罐,采用独立系统,其设计、安装、检查、维护简便。受烟雾灭火剂充装量和喷烟射程的限制,独立系统可能不满足直径稍大储罐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采用组合系统。不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及行业标准《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规定的烟雾灭火系统设置条件,采用独立系统的喷烟射程满足设计要求是不成问题的,只是烟雾灭火剂充装量可能达不到设计用量。采用组合系统时,当烟雾产生器多于3台时,不易保证系统的引燃时间和喷烟时间。
    1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一个引燃装置启动后,能使所有烟雾产生器工作,以提高系统启动速度和可靠性。
    2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组合系统各装置大射程喷烟时间的有效重叠和系统的喷烟时间不超过 35s。根据表2的试验数据,当烟雾产生器的启动间隔大于10s时,可能出现大射程喷烟时间间断和喷烟时间大于35s的情况。
3.2.2 烟雾产生器需要设置在平台上,这样可使烟雾灭火系统与所保护的储罐成为一体,可消除热胀冷缩以及罐基沉降的影响。
    烟雾产生器避开扶梯、人孔、罐壁焊缝是为了避免烟雾灭火系统影响储罐的使用,同时,也便于系统的维修。
    烟雾产生器平台高出储罐基础顶面0.4m,便于烟雾产生器安装,且便于烟雾产生器的通风和防潮。
3.2.3 本条对导烟管的设置做出了规定。
    1 导烟管的公称直径是经试验确定的。改变或局部改变公称直径,会影响系统参数。现有各型号的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其导烟管的公称直径见表6。
表6 导烟管公称直径 (mm)
导烟管公称直径
    2 导烟管与烟雾产生器间,横向导烟管与竖向导烟管间采用法兰连接,便于系统安装,并便于设置密封膜。设置密封薄膜可阻止可燃蒸气和其他异物进入导烟管和烟雾产生器,防止烟雾灭火剂受潮等。
    3 本规定的着眼点,一是尽可能隆低对储罐的容量和储罐结构的影响;二是降低储罐爆炸着火时可能出现的储罐局部变形对烟雾灭火系统的影响。
    导烟管设置示意见图3 。
导烟管设置示意见图
    4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导烟管的稳固性。由于固定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内部结构不同,横向导烟管的固定方式也不同。对于固定顶储罐,横向导烟管适宜用支撑杆固定;对于内浮顶储罐,为了不影响浮盘的正常运行,横向导烟管只能设置拉杆固定。竖向导烟管与储罐罐壁的固定支架之间距保持在3.0m是较适宜的,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 151-92对立管的固定有类似的规定。
3.2.4 本条对喷头的设置做出了规定。
    1 喷头铅垂向上设置,不影响储罐储存能力,同时可避免喷头倾斜而影响灭火效果。
    2 喷头设置在储罐中央是为了保证储罐内灭火烟雾喷射均匀。
    3 组合系统的喷头设置在储罐中部,从储罐的俯视图上看,
各喷头处于储罐中部某一圆周的等分点上, 要求设计人员在布置喷头的位置时, 必须充分考虑储罐内灭火烟雾均匀覆盖燃烧表面。喷头上下保持0.05m的间距,是为了避免喷头喷射的灭火烟雾相互冲击而影响烟雾的均匀分布。
3.2.5 本条对导火索保护管的设置做出了规定。
    1 采用活接头连接便于安装与维护。
    2 为便于“Y”型导火索保护管和感温元件的安装和检修,储罐内的导火索保护管是由工厂生产的“Y型”标准件,其后端是一块与DN10。法兰连接的盲板。安装时,在罐壁上焊一些DN100法兰的短套管,然后将“Y型”导火索保护管插人储罐内,并用螺栓将盲板与法兰紧固。这样,导火索保护管套管中心的高度就是感温元件的安装高度。感温元件的位置越高,越利于系统启动, 但储罐爆炸起火时也容易遭到破坏,并且感温元件的位置过高会影响罐壁上沿的环形角钢加强圈。综合考虑几方面因素,规定了导火索保护管套管的中心距储罐上沿的距离应不小于0.4m (见图4)。
    另外,为了便于安装操作,根据以往的各罐外式系统的安装经验,建议短套管的法兰面距储罐壁的距离不小于0.1m。
法兰短套管设计尺寸
    3 导火索保护立管固定支架间距的规定与第3.2.3条中对导烟管固定支架间距的规定是一致的,两者可共用固定支架。

目录导航